大鹏中心幼儿园20182019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深教[2018]14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大鹏新区2018-2019学年招生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大鹏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秀珍
副组长:王晶、钟 莺
成员:黄润桂、杨秀玲、杨海燕、刘凤英、卢隆全、凌琦、李花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2018—2019学年度秋季我园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教育局《通知》和《大鹏新区2018—2019学年招生通知》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招生,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保证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幼儿顺利入园,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园所的交流,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招生工作经验,制定本园招生方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督促和指导适龄幼儿按时申请学位,提交就读证明材料,严把新生入园关。我园将通过在园门口悬挂招生横幅、利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方案、发动现在在园的幼儿家长宣传招生方案、在门卫室投放我园招生方案、设立咨询电话等途径,广泛宣传招生工作。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适龄幼儿就读与免费审核证明材料的工作,对就读与免费审核材料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及时向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报告。
(四)规范招生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指导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幼儿及时办理入园手续,劝导不符合条件的幼儿调整到周边的幼儿园就读,妥善做好分流工作。
(五)幼儿园设置咨询、投诉电话,在招生期间统一受理招生过程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咨询、投诉电话:王主任,84303681;廖老师,84308293。
三、办园基本条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园,于1995年迁于现址,经过多年不断地努力和摸索,幼儿园办园条件、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后勤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家长的认同,于2002年6月被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定为龙岗区一级幼儿园,于2002年12月被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定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于2011年5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幼儿园占地522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8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自然,幼儿活动室宽敞明亮、空气流通,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均按现代化的省级园标准配备,能满足幼儿的发展需求。园内有大操场、小操场、园门操场、二楼平台、三楼平台五个户外活动场地,配有大型玩具器械、游泳池、玩沙戏水区、种植园等。近年来,在全园教职工的不懈追求下,努力打造“现代生态化”的阳光乐园,实现幼儿园品质与特色的提升。
四、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100人,2015年8月31日前(包括31日)出生的幼儿(满3周岁)
中班8人,2014年8月31日前(包括31日)出生的幼儿(满4周岁)
大班4人,2013年8月31日前(包括31日)出生的幼儿(满5周岁)
根据《通知》要求,经上报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同意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方可招收3周岁以下儿童。我园不招收亲子班。
(二)居住在大鹏新区的本地户籍儿童、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和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儿童。
(三)父母是享受深圳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儿童。
五、学位申请方法
1.准备资料(5月2日前)。家长务必按照文件要求提前准备有关资料。
2.网上报名(5月2日10:00-5月19日24:00),居住在大鹏新区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指户籍在南澳办事处、大鹏办事处、葵涌办事处的)、其他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大鹏新区工作)、父母是享受深圳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儿童、居住在我园所在社区并符合入园条件的非深户(含港澳籍)适龄儿童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方法: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在线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大鹏中心幼儿园进入在线报名系统,填写入园信息,上传入园所需资料,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3.来园递交并核验纸质资料(5月20日-5月21日)
已在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审核的幼儿家长在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来到我园提交纸质资料,幼儿园派专人审原件留复印件,家长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全责,如果家长在指定时间未提交纸质资料到幼儿园的,则视为主动放弃学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再电话通知。家长可自行向幼儿园咨询。
4.审核申请资料(5月22日-6月1日)
幼儿园对家长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凡在规定时间
内提出申请的、材料齐全的,视为有效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5.录取公告(6月4日)
家长可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录取
结果,也可以亲自到我园门口查看《新生录取公告》。
6.补录阶段(网上补录时间6月27日9:00-6月29日24:00)。视我园第一批报名的情况,统计学位供给数据。在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将安排补录。符合入园条件,居住在大鹏新区的深户和非深户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富余的情况下均可补录。7月2日9:00-17:00为我园补录幼儿的纸质资料核验时间,请补录的幼儿家长在指定时间内来园递交资料,相关要求与第一批“来园递交并核验纸质资料”要求相同。7月4日公示补录的录取结果,家长可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助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亲自到我园门口查看《新生录取公告》。
7.新生家长会(7月初)。凡是被我园2018年秋季录取的新生,请家长注意留意我园微信公众号、新生家长QQ群发布的信息,按照规定时间来园参加新生家长会,会议结束后到幼儿园财务室领取代收费的交费单,自愿购买幼儿生活用品,办理有关入园的手续。
8.新生交费(在8月25日前完成)。凡是被我园录取的幼儿,家长凭交费通知单到银行交费。我园交费手续:家长到幼儿园财务室领取交费单→到大鹏农村商业银行交费→报到注册当天把缴费单交给本班老师→家长保管好各类单据,直至学期结束。(凡未在8月25日前完成缴费的幼儿,将不再保留学位)
9.新生报到注册(8月底)。家长关注新生家长群具体通知按照幼儿园报到注册的时间,带上幼儿生活用品等和幼儿一起来到幼儿园报到注册,预计9月3日正式开学(9月1日恰逢星期六)。
六、申请学位需现场提交的资料
以下报名资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于5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把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幼儿园核验,幼儿园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深户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家长填写并打印此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
2.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出生证等(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3.《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说明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说明2. 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4.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5.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
7.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户在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
9.儿童入园体检表(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二)非深户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家长填写并打印此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
2.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出生证等(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3.《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说明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说明2. 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4.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5.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
7.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信息核验(非深户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9.儿童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0.儿童父母双方中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证明(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交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1.儿童入园体检表(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特别说明1: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系统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特别说明2: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特别说明3:属于享受相关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4: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2018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报名前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材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人:向凡,电话:22389035。
特别说明5: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幼儿园收验并留存备查。
七、关于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原件。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生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至少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请到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材料,该材料可用于学位申请中的地段确认。
3.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材料: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可提供房屋编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证明材料。集体宿舍证明的出具单位需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如属第三方劳务派遣,则需出具适龄儿童父母与第三方公司劳务合同及第三方公司与该儿童父母所在用人单位服务合同。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以上特殊住房证明(样本),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有需要的自行打印。
(二)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材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4.同时申请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
八、录取办法
按照我园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免试就近入园原则和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录满为止,学位类型为:
第一类型:条件是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大鹏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大鹏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条件是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大鹏办事处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大鹏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型:条件是大鹏办事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大鹏办事处租房;
第五类型:条件是大鹏新区内非大鹏办事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大鹏办事处租房;
第六类型: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大鹏办事处租房;
第七类型:条件是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父母或监护人大鹏办事处租房。
说明1.在同等条件下,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中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
说明2.在同等条件下,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父母双方中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月份数累计相加数大的优先录取。
九、收费标准
我园于2011年1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根据《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我园将严格执行省一级园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标准均在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备案,以下是我园新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收费项目:保教费1008元/月,5040元/学期;伙食费300元/月,1500元/学期;合计6540元/学期。
(二)代收费项目(待收费项目均为家长自愿选择):被子200元/套;园服70/套(设有夏装、秋装、冬装)。
十、其他提示
(一)由于招生工作时间有限,需要入学的儿童家长应积极配合,务必提前准备好入学资料,确保适龄儿童顺利申请学位。
(二)我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的招生原则,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园测试。
(三)为避免所有适龄儿童报名时出现网络拥堵和园内混乱状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请家长参照各报名时间段,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户籍情况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四)大鹏中心幼儿园咨询电话:
王主任:84303681、廖老师:84308293、保安室:84309001
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