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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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2022年4月28日17时30分,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市场9号楼下,被盗一个电动车充电器。
接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带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视频员根据群众提供的被盗时间调取了案发周边视频监控,同步开展案件研判。经侦查,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盗窃嫌疑人及其落脚点。
2022年4月29日22时许,办案民警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张屋村一出租屋内将嫌疑人黄某抓获。经讯问,黄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黄某因其电动车充电器丢失,侥幸心理作祟,便偷窃他人电动车充电器供自身使用,被抓后悔恨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我分局决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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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54: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