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李健男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光明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通知》(深编﹝2014﹞38号)及《光明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3、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源头管理;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
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
第二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2,24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49万元。与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无法作比较,主要原因说明: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2014年未有发生财政预算收入。
二、支出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2,249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基本支出388万元、项目支出1,861万元。与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无法作比较,主要原因说明: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2014年未有发生财政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预算2,249万元,包括包括人员支出220万元、公用支出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1,861万元。
(一)人员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5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
(四)项目支出1,861万元,具体包括:
1、开办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租用费、办公设备购买等;
2、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外来务工人员及社区居民安全生产知识宣贯活动等;
3、法律顾问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咨询、执法案宗审查;
4、专家库建设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新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为新区领导率队检查及安全生产专业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提供专家服务;
5、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各类安全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6、国家一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在2014年华星光电创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选取10家企业开展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7、工业园区整治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整治;
8、事故调查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肇事设施设备检测、鉴定费用及较大事故协助调查工作;
9、应急管理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采购、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协调;
10、执法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执法文书等的印刷、日常执法活动工作;
11、危险源筛查、辨识及风险评估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性危险源的筛查辨识,建立危险源监管档案,对危险源进行整顿及风险评估;
12、隐患排查工作及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隐患排查工作及信息系统建设维护;
13、举报奖励金55万元,主要用于12350及新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宣传及隐患举报奖励;
14、计生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
15、机动经费7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第四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1,207万元,其中货物类237万元,服务类970万元。
第五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万元。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201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因此无法与2014年作比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办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201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因此无法与2014年公务接待费作比较。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7万元,无法与2014年预算数作比较,主要原因说明: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暂无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现有公务车辆7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
***:1、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表1.xls
2、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表2.xls
3、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表3.xls
4、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表4.xls
5、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表5.xls
6、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表6.xls
7、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表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