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教育进校园
11月1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在公明中学举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警示活动启动仪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厚雄同志、文体教育局调研员吴志柳出席本次活动。
在启动仪式上,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公明中学学生赠送了法制教育读本,副检察长胡厚雄同志、文体教育局调研员吴志柳同志分别讲话,与会人员参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警示展板。仪式结束后,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控组主任许竞然为公明中学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随后,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还将分别到新区高级中学、光明中学、新区实验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并同步进行案例警示展览。上述活动紧紧围绕《治安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学生通过学法,知道如何守法、用法等。
启动仪式上,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调研员吴志柳要求,学校要进一步做好法制教育,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通过课堂进行法律常识教育。要开展必要的专题教育,与道德教育、情商教育、生命教育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交通安全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学科渗透,教师要在语文、生物、体育等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挖掘法制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