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参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安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我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采取岗位匹配、积分选岗的办法,企业安置实行双向选择安置办法(***1)。现就做好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参加企业单位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报名
符合到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可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岗位(***4)。每名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限报1个安置岗位,且必须严格按照安置岗位专业需求条件报名,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报名表》(***2),提供相应安置岗位专业需求条件的相关材料(由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在复印件上加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请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本区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报名,在10月22日前将报名汇总表(***3)、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企业单位岗位报名
我市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均可报名企业单位安置岗位(***5、6)。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向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报名材料,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10月2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8)及岗位所需资质材料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相关要求
1.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如实填写有关资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符合到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可同时填报上述两项报名,其中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工作中被录取的退役士兵有关资料不再推送到企业参加双选。
2.请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保将《汕头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单位岗位安置办法》(***1)精神传达到全体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严密组织好报名工作,按时上报有关资料。报送相关资料时可先通过粤政易报送扫描件,纸质件后续补报。
***1:汕头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单位岗位安置办法.doc
***2: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报名表.doc
***3: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汇总表.xls
***4:2021年度汕头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岗位一览表.xls
***5:2021年度汕头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中央省属企业安置岗位一览表.xls
***6:2021年度汕头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市直国有企业安置岗位一览表.xls
***7:2021年度汕头市中心城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排名情况.xls
***8: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企业岗位报名汇总表.xls
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