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相关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根据《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11月15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使用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含自产自备工业气体的单位,详见***),抽取比例不低于30%。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附2所明确的检查项目来进行。重点检查被抽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名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各区(县)局、直属分局派人配合。
(三)检查方式:执法人员采取到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涉嫌需立案查处的,移交执法监督部门查处。
(四)结果公示: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抽查纪律,切实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对被抽取单位实施检查时,应遵守行政执法检查相关规定,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监管服务意识。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通过抽查工作,深刻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反思,形成工作总结,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汕头市危化品生产单位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