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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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4日发表
为切实加强对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2018年2月26日 相关***:
副组长:王烈胜(区府办副主任)、陈立超(区环保局局长)、李锐荣(区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陈立超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协商抽调,被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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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3:10: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