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拟定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名单公示20161220
澄海区拟定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审查,我分局拟定以下单位(见附表)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6日,时间7天。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兴路丹霞园B幢
电话:85886720
拟定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1 | 澄海区信宁众康药店 | 张道青 | 澄海区凤翔街道凤新一路16号 |
2 | 澄海区康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林承恩 | 澄海区玉谭路与同益路交界处星城豪园7幛一层06号至07号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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