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龙湖区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201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殡改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构建活力龙湖、和谐龙湖、幸福龙湖,以提升殡改动态管理水平,确保火化率100%为重点,以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全力培育墓地开发利用、树立绿色殡葬新风等新亮点,进一步完善殡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再次被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取得殡改工作在全市“十三连优”的佳绩。
在2010年度殡葬管理工作中,各街道(镇)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显著,为我区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考核,区政府决定授予新溪镇人民政府、外砂镇人民政府、珠池街道办事处、金霞街道办事处、新津街道办事处、龙祥街道办事处、鸥汀街道办事处为“2010年度龙湖区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现予以通报。
希望各街道(镇)再接再厉,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巩固成果,为实现绿色殡葬、构建文明、健康、和谐龙湖积极努力的工作,不断开创我区殡葬改革新局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主题词:民政 殡葬 通报
抄 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