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礐石大桥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礐石大桥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YDZFG0342JA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礐石大桥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538226.4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汕头市礐石大桥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负责大桥的保洁工作,确保大桥及周边环境整洁;
2. 服务期:一年;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至 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括保洁或清洁;
3. 投标人应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
4.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携带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9月11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递交时间:2013年10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原参与首次投标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可以不须再重复递交。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保洁招标文件(第二次打印版).pdf;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2.doc。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采购人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4-88896852 电话:0754-87491998
传真:0754-88896853 传真:0754-87491998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联系地址:汕头市礐石大桥
邮编:515000 邮编:515000
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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