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全市治安稳定
清明节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近13000人次,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稳定。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安全畅通,没有发生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4月5日至4月7日,全市“110”接报治安警情对比去年同期下降25.23%。
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民警加班加点开展清明节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全市14个警务执勤点实行24小时站岗执勤,加大对来往可疑车辆设卡盘查和查缉力度,严格把关守口;特警、武警、边防支队联合武装巡逻,加强对祭扫场所等人员密集集中部位的隐患排查、巡逻防控和秩序维护,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全市消防、森林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在重点地段、重点路口和扫墓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执勤点,防止火种上山;联合村居委和治保会开展上山巡查,严管严查山上火苗,防止引发山火。清明节期间,全市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全市交警部门全员上路,加大对泥头车、酒驾、无牌无证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通往重要祭祀场所重点路段的上路执勤和交通疏导分流,有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市民扫墓出行的安全,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记者陈洪镔 通讯员姚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