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潮创智谷科技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阳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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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根据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关于对标示范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对认定满3年的汕头市保税区“一带一路”“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潮创智谷科技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阳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组织进行评价,基地运作情况符合评价要求,评价结果拟评为合格,评价合格的3年内将继续保留“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8月3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5046。
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评价结果公示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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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0:53: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