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2年我市将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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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汕头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对我市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办法》提出,全市到2012年,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26万人,全市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转移前组织技能等级培训10万人,年均培训2万人。同时,《办法》还明确了普惠制培训补贴政策,提出要实施一户一技能计划,分类开展技能培训。规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管理,构建以高级技工学校为龙头的技能培训体系。强化转移就业公共服务,鼓励引导产业转移园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省委省政府“双转移”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顺利完成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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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2:11: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