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一期)
一、总体情况
二、各类食品情况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糕点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冷冻饮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其他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乳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蔬菜制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水产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速冻食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饮料3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