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示范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致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公开信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任务要求,省委组织部决定,从今年8月起,集中1年半左右时间,通过选点培育、重点指导,在全省创建30个“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市、区)”,树立一批用人导向好、风气好、效果好、公众形象好的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各地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创先争优。
经过市委推荐,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我区被确定为本次创建活动的示范区。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是推进我区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有利契机,对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两个满意度”,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我们将以新的高度、新的要求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创建活动持续不断的努力,实现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提升的目标。同时,形成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体系及科学的工作机制,并得到全面贯彻,选人用人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树立。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仅是区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也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义务,需要大家共同来参与。为此,区委号召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在工作中认真做到:
1、抓好自我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熟悉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积极参与对区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区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献计献策。
2、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履行好选人用人职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作 “跑官要官”、 “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违规的人,不做有损于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事。
3、关注舆情、及时应对。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区委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大力支持创建活动。要引导干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工作,树立正确舆论导向。遇到社会上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不良舆论,应多向干部群众宣传正面信息,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们相信,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区各级党委、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积极参与,我区的创建活动必将达到预期目标,选人用人公信度必将得到进一步提升,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一定能长久保持!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员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