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的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将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事模式
模式一:线上申请、线上提交(领证环节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模式二:零次到现场全流程网上办理;
模式三:线上申请、线上提交(现场勘验环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方式
(一)适用模式一的事项
1.事项名称
(1)城建档案查询申请
(2)城建档案接收
(3)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
2.办理流程
(1)申办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人收到通过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通过EMS快递或者亲自携带到窗口核验后领取审批结果。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并通过再次到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二)适用模式二的事项
1.事项名称
(1)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审批(监理类)
(2)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审批(货物与服务类)
(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审批(施工类)
(4)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工批复、同意提前开工复函)申办
(5)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6)建筑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开工备案
(7)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审批(备案)
(8)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
(9)业主委员会物业招标备案
(10)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
(11)道路、港口建设工程招标备案
(12)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13)业主委员会备案
(14)非财政性国有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
(15)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1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提前开工核准)变更登记、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
(17)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总监)解除锁定
(18)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9)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0)深圳市建设工程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
(21)瓶装燃气供应站设立许可
(22)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
2.办理流程
(1)申办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通过EMS快递到我局。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适用模式三的事项
1.事项名称
(1)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许可
(2)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3)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4)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5)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核准
(6)特种设备(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安装、拆卸告知备案
(7)特种设备(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8)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备案
(9)补建房改档案
(10)政策性住房补差
(11)政策性住房取得全部产权
(12)政策性住房权利人变更(含结婚、离婚、资料、继承变更)
(13)政策性住房退房、回购
(14)政策性住房拆迁补偿备案
(15)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
(16)城市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建设标准批复
(17)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及建设标准批复
(18)“工改保”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及建设标准批复
(19)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证书变更登记
(2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
(2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
(22)装配式建筑(住宅产业化)项目技术认定
(2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强制使用备案
(2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备案
(25)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
(26)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抽签定标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
(27)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28)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
(29)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
(30)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
(31)公路、城市道路及附属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登记
(32)保障性住房(公租、安居)轮候申请
(33)龙岗区人才住房配租
(34)低保家庭廉租保障货币补贴发放(初审)
2.办理流程
(1)申办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在勘验现场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将不予预审和受理。
(三)网上办事模式均以申请材料准确规范无特殊情况、申请人身份清晰无疑为前提。如有需要,审批单位可要求申请人补充、补正申请材料,或者至现场进行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及申请人身份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8436276
综合窗口受理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工程建设窗口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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