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西安泵站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珠海市斗门区西安泵站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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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西安泵站重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斗门区莲洲镇大沙联围东部
建设单位:珠海市斗门区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
验收调查单位: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斗门区西安泵站重建工程选址于斗门区莲洲镇大沙联围东部左扒口水闸。核定实际建设工程内容为西安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38.0m3/s,总装机容量为2500kw,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西安泵站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西安泵站按2级建筑物防洪标准进行设计。
项目总投资约3105.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实际总投资3128.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三、验收调查结论
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调查结论表明:
本工程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一)水生生态调查
西安泵站所在地没有集中分布的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也未发现鱼类洄游通道。工程施工区周围没有水产养殖区,与环评报告中所述基本一致。
本工程只是将原有天生河水闸重建,不涉及大规模破坏陆域生态环境的工程措施,经调查,工程施工过程结束后水生生态无明显变化。
(二)陆生生态调查
西安泵站建设损失的物种均为常见的灌草丛,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完工后,工程区植被经过几年的自然恢复和演替,项目工程区植被群落类型和优势种与周边植被相类似,项目建设对周边植被的影响是可逆的,临时占地已经基本恢复原状。施工破坏的地表植被恢复较好。
(三)水环境污染影响调查
项目为西安泵站重建工程,在施工期由于水下作业会对水质造成短暂的影响,重建完成投入正式运营后泵站不会对原有的水质造成影响。
(四)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为原有西安泵站重建工程,在施工期由于动土作业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短暂的影响,重建完成投入正式运营后不会对原有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五)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敏感点,在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造成短暂的影响,重建完成投入正式运营后不会对原有的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建设过程中,弃渣部分回填在泵站两侧,目前都已恢复植被,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泵站重建后管理人员无变化,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七)社会影响调查
在施工前将施工水域及作业计划呈报海事和航道主管部门获批,并在海事、航道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进行施工,施工水域设置有警示标识;施工期未发生船舶相撞、触礁搁浅等安全事故。本项目为原有泵站重建工程,重建投入运营后不会对周边社会环境造成影响。
结论
在西安泵站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比较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在生态恢复方面做了较多工作,对环评报告表及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基本满足环评报告表及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西安泵站从2010年运行至今,未接到任何环保投诉。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该泵站建成后调查范围内对沿河两岸的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工程防护和生态防护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的产生。
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