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我局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及相关事项的通告》(即终审公示一榜),对经终审暂定合格及申请资格待定的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情况进行了公示。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进一步核查后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终审公示二榜时间、网址或地点
终审公示二榜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25日。公示网址或地点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sfzx.cn)、深圳市各区建设(住宅)局和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网站、深圳市各街道办事处。
二、公示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一)本次保障性住房共受理了8148户申请家庭提出的申请,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终审合格的申请家庭5521户(详见公示表一);
(二)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至今未购租保障性住房且于本次重新申报后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78户(详见公示表二);
(三)因资产、收入等情况复杂,暂不作合格或不合格结论,需进一步核查的申请家庭56户(详见公示表三)。
三、信息校核、更正
公示期间,如申请家庭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申请信息校核、更正。
四、监督、举报和投诉
欢迎广大市民对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举报和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终审二榜合格名单中的申请家庭,经本次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直接进入终榜合格名单。
五、其它事项
本次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的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请实际居住地址或联系电话有变化的申请家庭在公示期内自行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重新申报实际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
未在本终审公示二榜范围内的2571户申请家庭为审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申请资格的申请家庭,我局不再另行送达审核不合格通知书。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二楼。举报、投诉、咨询电话:83207144、83200660。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