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举办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龙岗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及业务能力,从而更好地开展2015年龙岗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龙岗区卫生监督所于5月4日5日,举办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培训紧紧围绕梳理、解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一主题展开,为龙岗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深圳市卫生监督局黄锦生副局长,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及自身经历,生动讲解了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对的方法及技巧。结合历年龙岗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刘宁副科长、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科蔡志斌副科长分别就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卫生学意义及公共场所现场快速检测两大议题进行了充分的讲解。为提高卫生监督员监督执法能力,深圳市卫生监督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肖律师,对公共场所卫生行政执法法律适用与取证要点进行了详细说明;深圳市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监督科蔡创辉科长则通过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及深圳市控烟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卫生监督员们分享了控烟执法的经验及技巧。
公共场所卫生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不断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与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卫生安全。
(龙岗区卫生监督所 陈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