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需加快特区外社区市政设施接管进度
近来,不少居民纷纷来电来信投诉,反映所在社区的市政设施破损严重,下水道堵塞、沙井盖丢失、路灯不亮、绿化裸露等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究其原因主要是社区公共设施移交区政府接管期间,管理衔接上存在脱节。据了解,根据《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规定:实行城市化后,宝安、龙岗两区对由各村,股份公司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市政公共设施实行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继续负责维护和管理,并负担治安、环境卫生、社区管理等费用;三年后则由区政府负责维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现三年过渡期结束,上级部门还未对社区市政设施进行统一接收和管理。虽然今年4月3日,市政府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实施方案,于今年1月1日起逐步移交区政府维护管理,并按照市政设施标准加快更新改造,但目前工作移交缓慢,造成管理和维护链条脱节:如在此段时间社区居委会基本放弃市政设施的管理,不舍得资金投入,社区市政建设和维护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为此建议加快特区外市政设施统一接管进度,加大实施力度,有关部门在管理上要及时跟上,实现无缝对接。(城管办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