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山区总部企业认定(非金融类)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本年度南山区总部企业认定(非金融类)、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已经开始接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总部认定(非金融类)申报
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不含金融、电信、公共事业领域等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
1.具有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设在南山区;
2.全资或绝对控股下属公司、分公司不少于3家;
3.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指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南山区财政留成部分,下同)不少于400万元;
4.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商贸流通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
(二)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
1.购置商品办公用房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商品办公用房(同一合同,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已获购房资助的总部企业,再次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2.租赁社会办公用房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三年内每年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参照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深圳市XX年度房屋租赁指导租金表》,确定年度平均租金市场指导价;实际租金低于市场指导价的按实际租金核算)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列入市区重点引进计划的总部企业,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合同且租赁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
上年度纳税超1亿元的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合同且租赁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合同期3年以上的。
二、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了解首页上方“帮助信息”栏的“系统演示”和“使用说明”等内容,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或更新后方可进行申报。
非金融企业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首页——申报业务——经济促进局——总部企业(非金融类)认定”栏目进行在线申报。总部企业办公扶持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首页——申报业务——经济促进局——总部企业办公扶持项目”栏目进行在线申报。
网上成功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及时查看项目是否被受理,并保持手机畅通。如项目申请材料被退回,请按退回意见修改,并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如项目审核通过,系统会发出短信通知,请按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三、受理时间
本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及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网上受理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上午9:00至2017年9月22日下午6:00,过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请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以免因申报项目过多过集中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造成材料不完善来不及补全等不必要的麻烦。
政策咨询电话:26566746 褚***
特此通知。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8月21日
***:
1. 2017年度南山区总部企业(非金融类)认定申报指南.docx
2.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总部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操作规程(2017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