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宁工业有限公司福宁高新产业园区F栋十楼招租公告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福宁工业有限公司 | ||
出租物业地址 | 福海街道新田社区福宁高新产业园区F栋十楼 | |||
出租物业 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招租面积:1571.1㎡ | ||
出租用途 | 工业厂房 | |||
出租期限 | 伍年 | |||
免租期限 | 壹个月 | |||
租金底价 | 厂房:30元/㎡(每月) | |||
租金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第一年不变,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 |||
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 在租,目前租赁合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止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详见文件 | |||
交易方式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开竞价招标;逐轮报价,价高者得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深圳市福永实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审批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租赁 | |||
备注 | 无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企业:1.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且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1.2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1.3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1.4.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1.5竞价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2、个人:不接受个人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21日止 | |||
其他事项 | 无 | |||
招租代理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136****2633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深圳市福宁工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