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报开始截止日期为6月14日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2019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从5月22日开始申请,截止申请日期是6月14日。高栏港区的人才可到高栏港区人才工作局申请。
凡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均可申请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具体人员如下:
(一)高层管理人员、技术研发骨干人员。
(二)总部型企业(经所在区认定)、大型骨干企业(经市认定)、2018年度全市纳税50强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四)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所在用人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现代产业企业(不含我市限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产业企业)。
2.在珠海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各区(功能区)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4.市级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5.2018年度珠海市纳税50强企业。
6.列入《符合2019年度申报条件的金融企业名录》的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2018年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在珠海纳税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2018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含22万元)以上;或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含2万元)以上。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3.2018年在企业担任以下职务之一的: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人员。
(3)总部型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具体为:担任内设一级部门副职(含)以上的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