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旗镇南翔路升级改造工程概算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1〕107号
红旗镇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红旗镇南翔路升级改造工程概算批复的函》(珠金红府函〔2021〕125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总概算(项目编码:2106-440404-04-01-221818)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道路整体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藤山二路,桩号NXK0+000,南至珠海大道,桩号NXK1+258.918,设计长度约1258.918m,道路路幅宽度28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项目建设方案为白加黑,建设内容为机动车道加铺沥青、雨污水井及通信井等井盖提升、人行道、绿化和景观升级、以及交通工程、安监工程、路灯工程等市政配套建设。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红旗镇南翔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57号);
(二)《关于红旗镇南翔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70号);
(三)《关于申请审批红旗镇南翔路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四)《关于红旗镇南翔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1〕18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3350.***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2548.86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254.50万元;
(三)预备费:140.17万元;
(四)迁改费用:407.17万元;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0万元(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