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查防范事故——区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8·18”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与《香洲区“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区安监局对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24日上午,区安监局温佐光局长亲自带队,联合香洲消防大队、前山街道安委办工作人员对前山界涌村白石头的珠海市源康五金塑料助剂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该厂是一家经营五金助剂、塑料助剂等易燃化工有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溶剂油、甲苯、天那水等,并设有两个危险化学品仓库,已安装防雷设施并取得市防雷所的检测合格报告。现场检查发现,该厂虽已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整个厂区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价,并根据中介机构的整改意见增设了相关的消防设施与器材等,但厂房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不能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检查人员当即责令该厂负责人到消防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到安监部门补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未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