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四个年活动 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
4月24日下午,香洲区法院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召开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执行治理年”、“司法能力建设年”、“廉政警示教育年”等活动再动员大会。
会上,黄智江院长强调,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是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必由之路。香洲区法院要通过对立、审、执、监、访各个环节管理节点的完善,形成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精细化、人性化、信息化的审判管理体系。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是为了巩固执行清理积案活动的效果,探索建立***“执行难”长效机制,是从“被动执行”至“主动执行”的重大突破。香洲区法院要破除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思想,树立在发展中执行、在执行中发展的执行理念。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法院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香洲区法院要抓住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这个根本、规范化管理这个关键、信息化建设这个重点,从细节着手,扎扎实实地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是预防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廉洁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法院形象和树立司法权威的根本路径。香洲区法院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黄智江院长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要真正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香洲区法院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三项硬要求”为工作原则,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共识,然后把共识转化为坚定态度、自觉行动和强大合力。第二,要真正做到作风良好、态度端正。要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第三,要真正做到关爱干警、从优待警。香洲区法院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关注干警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减轻干警工作负担;要支持干警依法履行职责,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消除其后顾之忧。
会上,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江显文对香洲区法院有关人员违法违纪的处理情况给予了通报,以加强警示教育。
黄智江院长为交流轮岗及新任命的3名中层副职领导、11位初任法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