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简讯三则
★2008年11月13日,市公安消防局香洲消防大队周帮副大队长在前山街道安委办和其他单位有关部门同志的配合下,对我辖区南沙湾社区的雅美轩食店和夏村公司的存德发展有限公司等经营场所进行依法查处。在详细检查了上述各场所后,指出了存在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并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严肃地对经营者漠视消防安全思想、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前山街道安委办供稿)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安全生产与经济稳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奋战80天”的工作指导方针,翠香街道安委办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大密度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德科汽车修理厂在工作场所堆放了三大罐二甲笨,二甲笨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无人管理,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在修理厂旁是一家机械加工厂,仓库紧挨着机械加工厂的办公室,对自己和邻厂构成安全威胁,翠香街道安委办已对该修理厂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方立即搬走,经过复查,德科已经将三大罐二甲笨搬走,解除了安全隐患。(翠香街道安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