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政策解读:
(2010年6月18日)
罗委〔2010〕13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在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深发[2004]8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以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1.推进教育现代化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一个城市的发展,越来越依靠人口素质、科技进步和人才优势,最终取决于教育发展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进一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近年来,我区教育事业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仍有较大的差距。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就是要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为方向,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实现教育思想、发展水平、技术装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2.推进教育现代化是建设和谐罗湖的必然要求。罗湖作为全市最早的建成区,是深圳市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区域,区委区政府在建设文明罗湖、文化罗湖、健康罗湖、和谐罗湖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调动各种有利因素,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实现罗湖教育均衡、优质、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
3.推进教育现代化是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措施。21世纪,国家竞争能力和综合国力的强弱取决于知识和科技发展,尤其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担负着为科技发展提供知识贡献、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的重任。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建设步伐,是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增强综合竞争力,为我区可持续发展提供长远动力的必要措施。
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
4.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教育得到优先发展。以教育强区为基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为国家培育人才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促进罗湖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健康发展。
5.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到201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综合实力居全市前列;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才素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学前教育普及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社区教育大众化,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发展协调、资源丰富,具有罗湖鲜明特色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学习型社会。
——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发达: 3—6岁幼儿入园率98%以上,义务教育普及率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以上。
——教育公平程度高: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位占总学位的比例80%以上,常住残障儿童受教育率95%以上,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率98%以上,80%以上的社区建有标准化文化教育中心。
——教育综合实力强。公、民办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公办幼儿园60%以上达到省一级园的标准;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建成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电大和成人教育机构办学规范、优质,充分满足区域成年人提升学历、进修业务、提高素养的需要。
——教育持续发展能力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区财政支出的25%以上;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达98%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98%以上,高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20%以上。
三、积极推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6.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根据我区实际,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对现有的幼儿园,要加大投入与指导力度,改善办园条件,努力创建等级幼儿园和示范性幼儿园。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普及学前教育提供条件。
7.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健康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发展;实现中小学校舍和设施的规范化、现代化,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全力打造基础教育品牌,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在省市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小学校。切实承担起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常住地为主的要求,多形式多渠道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
8.加快优质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建设。充分发挥翠园中学、罗湖外语学校、滨河中学三所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把名校做强做大。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按照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的标准,进一步充实行知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实训设备,争取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1个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提高装备水平,推进“学、产、研”相结合,并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9.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区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创办一批民办名校。切实加强对现有各类民办教育的规范、调整和提高,确保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享有同等权益,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教育为辅,公办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10.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罗湖临近香港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完善对外交流学习机制,扩大与香港的教育交流,借鉴并吸收香港先进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积极参与市教育局组织的海外培训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派教学和教科研骨干,特别是青年教师到国(境)外进修培训。支持办好罗湖港人子弟学校,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子女在深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进一步办好翠园中学、罗湖外语学校的国际部,拓宽合作办学的领域,递增合作办学的层次,以国际交流合作的多元化,优化国际理解教育。
四、创新德育、深化课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1.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要求,进一步实施阳光少年工程,培养阳光少年。继续开展警校共建,加强法制教育和学校安全文明建设。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德育的途径和方法,改进思想政治品德课程,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切实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各街道要开发和整合社区德育资源,落实社区教育设施,优化社区育人环境,形成学校、社会、家庭有机结合的德育网络。
12.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精心组织课程改革的研究活动,建立有效的新课程教学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努力在教师课改培训、校本教研、课程开发与管理、学生管理与评价等方面形成特色。继续抓好外语、信息技术等特色教育,并在教学特色等方面形成制高点。各中小学校要创造性地实践课程改革,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3.不断优化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在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中,大力推进“以生为本”、“以学为主”、“以学定教”的教学活动,形成有利于学生各方面健康发展的宽松的教学环境,创建适宜于学生主动参与、主动学习和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新教学模式。建立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系统,为我区教学工作的改革、发展、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加快课程教学现代化的进程,积极开发教学软件,发挥网络、多媒体对课堂教学的重要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4.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高标准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以新课标为核心,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全区学校的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室以及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师生教学需要,提高师生的使用率和应用水平。巩固与发展区域教育信息化成果,提高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性、多样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全区教育分类统计库、人才资源库、学籍管理库、招生管理系统等现代化教育信息系统。
15.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考核体系。要把实施素质教育的实效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核心指标,把评价标准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统一起来。完善考试、奖励和考核制度,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创新教育教学制度和学业评价制度,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全力提高教师素质
16.进一步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是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要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精湛的业务知识、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为突破口,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广大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思想,树立现代化教育观念、学生全面发展的观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观念。
17.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市内外学科带头人;做强做大“名师工程”,着力培养一大批名校长、名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形成教育人才梯队。通过校本培训、国内外进修、研究生课程进修等途径,促进教师对新知识的学习和对新教法的掌握,增强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1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以职务聘任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全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推行职位分类管理和全员聘用(聘任)制度,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总量控制、内部搞活的分配机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学校人事管理新机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六、切实保障区域教育现代化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19.明确各部门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责任。推进教育现代化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教育是建设和谐罗湖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长远动力,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街道办、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大力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保证教育适度超前和优先发展。
20.加大教育财政投入。要落实国家规定的“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育经费支出要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优先保障。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建立教育投入和重大教育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1.调整教育规划与布局。要根据《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和教育现状,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涉及到学校布局的各层次规划,事先征求教育部门意见,确保各级各类教育协调有序发展。发改、国土规划、教育、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做好人口增长规模的预测和中小学幼儿园学位需求的预测,并据此留足教育发展用地,已经规划好的教育用地不能改变用途;要结合旧城区改造对老校进行扩容升级,同时优先考虑规划建设新的学校。强化政府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住宅区开发过程中配套学校建设的有关规定,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压力;合理布局各类教育设施,为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留足发展的空间。
22.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加大对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力度,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与效益等基础性指标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等发展性指标进行督导。全方位开展对民办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的督导评估。
23.营造依法治教的良好法治环境。严格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解决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实际问题,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教育执法,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学校依法办学意识和全社会教育法制意识,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身心发展的各种不良影响,保证学生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
24.落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工作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教育现代化工作的具体落实。进一步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共同创建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各级各类教育的管理和服务,根据隶属关系负责学校校长的聘任和管理。要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