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2021年8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8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8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下同)各类事故34起,死亡0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92.75万元(注:2021年起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2021年起把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废弃物冒烟、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事故起数,下同);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240%,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719.85%。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42.8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69.72%,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0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4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0.15万元。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62.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0.5万元。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1起,死亡0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92.45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9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91.54万元。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416.6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97.22%。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2)建筑业。全区共发生1起火灾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2019年同比起数均持平。
(4)其他。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与2020年、2019年同比持平。
二、1-8月份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8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各类事安全事故267起,死亡6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93.10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54.29%,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5.01%。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81.05%,死亡人数下降***.71%,受伤人数上升5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6.25%。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8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起,死亡2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7.4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受伤人数上升57.14%,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4%;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15.38%,死亡人数下降84.62%,受伤人数上升15.7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9.34%。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8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事故7起,死亡4人,受伤4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增加3人;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4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
(3)火灾事故情况。1-8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16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85.70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30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4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3.83%;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468.4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4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6.84%。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8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4人,受伤5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4.29%,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上升400%;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下降16.67%。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3人,受伤4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20%,死亡人数下降40%,受伤人数增加4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20%,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增加3人。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11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
(4)其他。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2019年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增加1人。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
三、形势分析
(一)8月份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各类亡人事故。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34起,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上升240%和142.86%;死亡人数0人,与2020年同比减少2人,与2019年同比持平。其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下降50%和增加1起;死亡0人,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减少2人和持平。
2.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形势稳定。8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起,死亡0人,受伤人数2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4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60%,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62.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100%。
3.电气故障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火灾事故持续高发。8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发生31起,其中,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新增9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6起,2起为电池室内充电故障引发火灾。
(二)1-8月份安全形势分析
1.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1-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67起,死亡6人,受伤30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54.29%,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上升100%;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81.05%,死亡人数下降***.71%,受伤人数上升50%。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7起,死亡4人,与2020年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33%;与2019年同比死亡人数下降66.67%。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2.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1-8月份,全区道路交通领域共发生事故44起,死亡2人,受伤22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57.14%;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15.38%,死亡人数下降84.62%,受伤人数上升15.79%。
3.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1-8月份,火灾事故起数216起,死亡人数0人,受伤人数4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30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4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468.4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4人。其中,住宅类火灾和电气火灾分别占事故总量41%和30%,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占事故总量的23%,凸显市民居家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高温天气的持续,电气设施老化与超负荷运作的风险叠加,消防安全形势复杂严峻。
4.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较为严峻。1-8月份,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3人,受伤4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20%,死亡人数下降40%,受伤人数增加3人。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其他工程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3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目前,高处坠落及触电事故频发,随着高温酷暑天气到来,汛期风险呈加速之势,容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防控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不容松懈
1-8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事件。当前已进入台风活跃期,根据深圳市气象台预测,9月下旬和10月上旬,期间海上热带云团活跃,或有1-2个台风生成,并可能进入我市500公里海域。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救援准备。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强化预警提示和应急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汛期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震、地质灾害等信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要加强消防、应急、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密切联系、积极配合,落实应急预案、力量、装备准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深刻吸取大连“9·11”燃气爆炸事故,全面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依法进行处置。区住房和建设局要组织梳理全区各在建工程,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损坏燃气管道的,要严格做好施工方案审查工作,加强现场巡查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三)抓好消防安全排查工作。目前火灾事故风险居高不下,区消安委办要深入总结火灾事故特点,统筹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城中村、高层建筑、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老旧工业区、建筑工地工棚、隔离酒店、培训机构等火灾多发易发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加大力度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市民居家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全面压降火灾事故风险。
(四)持续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区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和各街道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禁摩限电”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品质提升工程,加强对行人违法进入机动车道行走或逗留、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劝导与督导工作,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结合节假日高发事故特性,重点针对道路交通、旅游、消防、特种设备等事故高发领域,一是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加强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对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三是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式排查,严防发生火灾和群死群伤。同时,指导企业做好节前停工停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