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龙之杰企业有限公司(和坪三鸟市场)年屠宰3000万只家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7年第101号
项目名称:珠海龙之杰企业有限公司(和坪三鸟市场)年屠宰3000万只家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龙之杰企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华宇路333号和坪三鸟批发市场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活禽屠宰,年共计屠宰量约3000万只。
使用面积:10000平方米
总投资:30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锅炉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恶臭气体经除臭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四)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该项目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五)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六)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制订了《珠海龙之杰企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已向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备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本次验收公众参与调查一共发放了50份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收回50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100%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无异议。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