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开始启动2013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认定内容
培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三是加强企业专利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引导企业建立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拥有量和质量。五是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不断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六是引导企业研究和运用专利战略,把专利战略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七是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开拓市场和提高经营效益方面的作用。八是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确保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专利技术实施、培训和奖励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培育、认定的申报条件
(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领导分管;
(二)企业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企业有初步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企业拥有10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20项以上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三类有效专利总和不低于20项;
(五)企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考核的范围
2007年和2010年认定的“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3)。
四、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件)
(一)培育、认定“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材料
1、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
3、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清单)和其他材料。
(二)考核“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材料
1、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评价表;
2、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及其他材料。
五、培育、认定及考核
(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认定和考核“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单位进行考察,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企业名单确定后,市知识产权局下达批准文件,并向被确定企业颁发“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
(二)市知识产权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限期一年整改和取消资格三种。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成绩合格的保留“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称号;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或取消“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格。
六、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29日。
受理地址:市府大院5号楼11楼1108室。
联系电话:2137367、2222653
电邮:kjjfym@zhuhai.gov.cn
***:1.《珠海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
2.《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评价表》
3.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名单
珠海知识产权局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