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珠府〔2016〕21号
珠府〔2016〕2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业经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珠海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一、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体系调整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以及市政府工作要求,对2016年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改革调整,具体如下:
(一)以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为基础筛选年度计划项目。按照各单位报送项目情况,市发改局已汇总编制2016-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以此为基础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列入2016年年度计划的项目一般从储备库中选取,从而减少临时动议项目,提高政府投资计划的前瞻性。
(二)年度计划规模采用投资额(即工作量)和资金支付两个指标。由于项目资金支付通常滞后于实际工程进度,项目年度投资额(工作量)完成数往往大于项目年度资金实际支付数。因此,为了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体现政府投资计划的严肃性,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采用投资额、资金支付两个控制指标,投资额主要体现完成工程量情况,反映在对经济拉动的贡献上,而资金支付主要是政府当年实际要支付的工程款,反映市财政预算安排,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
(三)不再体现归还融资成本计划。为与财政预算报告做好衔接,根据市人大的要求及建议,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不包括年度归还融资成本支出,归还融资成本支出纳入市财政预算中体现。
(四)细化预备资金计划和前期费用计划。往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仅对预备资金计划及前期费用计划总盘子进行安排,未落实在具体项目上。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新增了预备项目计划及前期费用计划的项目安排。对部分未达到新开工条件但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项目,在预备项目计划中预安排资金,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在预备资金总额中调剂使用资金。前期费用计划对拟实施项目安排了前期工作经费,便于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年初部署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新建项目计划管理。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批复项目概算的、建设条件不成熟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列入新建项目计划。视项目进展情况列入项目前期费用或预备资金计划,待项目条件成熟后转为新建项目。
二、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和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部署,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发展定位和“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加大政府对公益性事业、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的投资力度,加快建设交通枢纽城市和国际宜居城市,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坚持城乡协调、注重效益,继续坚持“保增长、保续建、保重点、保民生”的基本原则。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发挥政府投资牵引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等省市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为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奠定基础。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医疗、教育、公共安全等一批民生实事建设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珠海东西部城区交通新通道建设投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珠海东西部城区均衡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投入,着力提升环境宜居水平和建设美丽珠海;加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投入,推进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城市、产业服务水平。
三、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额(工作量)计划
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额(工作量)计划安排98.56亿元(不含归还融资成本支出)。其中,西部生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投资额计划安排14亿元,项目采取合作开发模式建设,建设期由投资方先行投入,当年无须市财政支付建设资金。剔除该项目后,须市财政支付建设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额(工作量)计划安排84.56亿元,相对应的年度市财政资金支付计划安排61.46 亿元(注:受当月完成工作量至少滞后一个月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按工作量的不超过80%支付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小于年度投资额计划)。
(一)按项目建设性质划分,安排如下:
续建项目72.43亿元,占比73.5%;
新建项目17.13亿元,占比17.4%;
项目预备资金7亿元,占比7.1%;
项目前期费用2亿元,占比2%。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安排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5亿元,占比3.2%;
医疗卫生项目1.21亿元,占比1.2%;
公共文化体育项目3.72亿元,占比3.8%;
公共教育项目2.63亿元,占比2.7%;
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项目1.84亿元,占比1.9%;
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项目1.73亿元,占比1.8%;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42.94亿元,占比43.6%;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5.66亿元,占比26%;
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项目0.28亿元,占比0.3%;
其他公共服务项目6.42亿元,占比6.5%。
四、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计划
(一)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计划。
2016年资金支付计划安排61.4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2015年增长5.3%。其中,续建、新建项目79项,资金支付计划安排52.47亿元,占比85.4%;项目预备资金计划安排7亿元,占比11.4%;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安排2亿元,占比3.2%。
1.续建项目(含完工项目结算款)65项,2016年资金支付计划安排43.41亿元;新建项目14项,2016年资金支付计划安排9.06亿元,具体行业分类如下(详见表1)。
表1 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安排表(亿元)
序号 | 项目分类 | 2016资金支付计划 | 占比 | 市财政 公共预算 | 市财政基金预算 | 结转 资金 | 市财政对国有企业注资款 | 专项补助 | 融资 资金 |
| 合计 | 61.46 | 100% | 8.17 | 22.14 | 0.66 | 13.77 | 10.25 | 6.48 |
一 | 项目建设计划 | 52.47 | 85.4% | 6.03 | 16.90 | 0.66 | 12.25 | 10.15 | 6.48 |
(一) | 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 2.09 | 3.4% | 0.14 | 1.42 | 0.00 | 0.00 | 0.00 | 0.54 |
(二) | 医疗卫生项目 | 0.67 | 1.1% | 0.15 | 0.00 | 0.00 | 0.00 | 0.00 | 0.52 |
(三) | 文化艺术和体育项目 | 3.74 | 6.1% | 0.10 | 0.00 | 0.00 | 1.20 | 0.00 | 2.44 |
(四) | 公共教育项目 | 2.17 | 3.5% | 2.02 | 0.00 | 0.00 | 0.00 | 0.15 | 0.00 |
(五) | 公共管理及社会保障项目 | 1.49 | 2.4% | 1.4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六) | 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项目 | 1.20 | 1.9% | 0.38 | 0.82 | 0.00 | 0.00 | 0.00 | 0.00 |
(七) |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 27.18 | 44.2% | 0.00 | 6.87 | 0.66 | 6.90 | 9.80 | 2.94 |
(八) |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 8.54 | 13.9% | 0.00 | 7.39 | 0.00 | 1.15 | 0.00 | 0.00 |
(九) | 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项目 | 0.25 | 0.4% | 0.2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 | 其他公共服务项目 | 5.15 | 8.4% | 1.51 | 0.40 | 0.00 | 3.00 | 0.20 | 0.04 |
二 | 项目预备资金计划 | 7.00 | 11.4% | 1.04 | 4.51 | 0.00 | 1.35 | 0.10 | 0.00 |
三 | 项目前期费用计划 | 2.00 | 3.2% | 1.11 | 0.73 | 0.00 | 0.17 | 0.00 | 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9亿元,占比3.4%。资金投入向西部地区水利工程、城乡防灾减灾、县道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倾斜,继续建设珠海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系统。
医疗卫生项目0.67亿元,占比1.1%。继续安排全市“一卡通”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资金,推动项目完工验收。安排人民医院北区后续投入资金,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前拨付补助资金,推进市第二中医院建设,促进东西部城区医疗服务均衡发展。将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慢性病防治中心、卫生学校校安工程改扩建及体育馆项目等项目列入预备项目计划,预留项目建设资金。
文化艺术和体育项目3.74亿元,占比6.1%。继续推进歌剧院、博物馆及体育中心大型专项维修(二期)工程、体校训练场地项目建设,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
公共教育项目2.17 亿元,占比3.5%。加快市技工学校、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职业康复楼工程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将共同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项目1.49 亿元,占比2.4%。主要加快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无线数字集群指挥调度系统、第三看守所、网路侦控、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安防(监控)升级改造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大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投入。
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项目1.2亿元,占比1.9%。继续建设珠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展厅(陈展)项目、珠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持系统、珠海市气象探测资源管理平台、珠澳合作共建珠江口气象探测网、景山公园翠湖防渗漏工程、西坑尾垃圾填埋场项目,提升公共气象服务和管理能力,提高城市绿化景观和城市宜居水平。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27.18亿元,占比44.2%。围绕我市交通枢纽建设“三年大会战”和建设珠江西岸核心城市目标,继续推动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上部)工程、洪湾枢纽互通二期工程、翠屏段、省道S366线改建工程、南屏互通立交与地方道路衔接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省道S365线井岸二桥至南门大桥段(黄杨大道)路面改造工程、西沥大桥改建工程等建设。推动香海大桥、洪鹤大桥和鹤州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沟通东西部城区的重要通道项目建设,推进西部地区城市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8.54亿元,占比13.9%。确保情侣路主辅线及配套公园工程、兰埔路市政道路工程、金唐西路、金唐东路、白石桥工程等项目继续建设,启动凤凰山森林公园防火通道等项目实施。继续通过合作开发方式推动西部生态新区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建设。
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项目安排0.25亿元,占比0.4%,继续建设珠海智慧城市云计算平台一期、金土工程、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智慧管理平台等政务平台,提升智慧城市服务水平。
其他公共服务项目5.15亿元,占比8.4%。加快南屏水库保障房项目、珠海中心粮库建设(一期)工程、市委党校停车场及培训综合楼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航展中心新建主展馆工程完工。
2.项目预备资金计划安排7亿元,占比11.4%。用于已立项但建设条件暂不具备且市委、市政府要求须在2016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详见附表二)。项目预备资金计划对部分重点项目预安排建设资金,并根据项目进度实际需求在预备资金计划总额中调剂使用。重点保障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工程、珠海市金琴快线工程、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南琴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工程等预备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列入预备资金计划的项目在项目概算批复、建设条件成熟后按程序调整列入新建项目计划。
3.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安排2.0亿元,占比3.2%。其中:城乡规划经费0.8亿元,前期费用1.2亿元。加强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提早谋划推动项目建设, 2016年拟安排下达前期费用约1.1亿元用于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经市政府批准下达),其余资金用于机动安排,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对纳入前期费用计划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所有列入前期费用计划的项目完成立项批复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项目前期费用计划重点保障市妇幼保健院异地建设项目、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戒毒康复医院、金琴快线工程、南琴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工程、珠海市东西部公交快速化工程之前山临时枢纽及中间站点等预备项目的前期费用需求,推动项目及早动工建设。同时,重点保障珠海市前山河“一河两涌”水系岸线建设及景观配套工程、海天公园建设工程、凤凰山植物博览园、微型消防站、西坑尾生态环保园、东部城区交通综合改善实施工程、九洲大道及迎宾路公交专用道及交叉口优化工程、南湾大道(横琴大桥至红东互通段)改造工程、海滨路改造等一批民生工程前期费用需求,推动项目做细做实前期工作。
(二)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市财政资金来源计划。
通过挖潜财政资金、合作开发、银行融资、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2016年资金支付计划安排61.46亿元的资金来源说明如下:
1.市一般公共预算8.17亿元,占比13.3%,其中用于项目建设6.03亿元,用于项目预备资金1.04亿元,用于项目前期费用1.1亿元。
2.市财政基金预算22.14亿元,占比36%。其中,用于项目建设16.9亿元,用于项目预备资金4.51亿元,用于项目前期费用0.73亿元。
3.结转资金0.66亿元,占比1.1%,主要来源为省转贷资金。
4.市财政对国企注资款安排13.77亿元(其中1.35亿元用于项目预备资金,0.17亿元用于前期费用),占比22.4%。
5.专项补助资金安排10.25亿元,占比16.7%,主要来源为中央及省的各类专项补助款。
6.融资资金6.48亿元,占比10.5%,主要为已落实通过国开发、农发行等银行贷款方式解决的资金。
表2 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情况表(亿元)
资金 来源 项目 | 合计 | 市财政预算资金 | 其它来源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市财政基金预算 | 结转资金 | 小计 | 市财政对国有企业注资款 | 专项补助 | 融资 资金 | ||
合 计 | 61.46 | 30.97 | 8.17 | 22.14 | 0.66 | 30.49 | 13.77 | 10.25 | 6.48 |
续建项目 | 43.41 | 21.43 | 5.31 | 15.46 | 0.66 | 21.98 | 5.35 | 10.15 | 6.48 |
新建项目 | 9.06 | 2.16 | 0.72 | 1.44 | 0.00 | 6.90 | 6.90 | 0.00 | 0.00 |
项目预备 资金计划 | 7.00 | 5.55 | 1.04 | 4.51 | 0.00 | 1.45 | 1.35 | 0.10 | 0.00 |
项目前期 费用计划 | 2.00 | 1.83 | 1.10 | 0.73 | 0.00 | 0.17 | 0.17 | 0.00 | 0.00 |
占比 | 100% | 50.4% | 13.3% | 36.0% | 1.1% | 49.6% | 22.4% | 16.7% | 10.5% |
(三)2016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代表及委员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安排情况。
2016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代表及委员重点关注项目计划安排22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03亿元,2016年资金支付计划安排11.98亿元(详见表5),占比19.5%。其中预备项目、前期项目可以根据项目进展调整列入年度计划并安排建设资金。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继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推进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强职业教育,积极推进市技工学校新、旧校区的建设。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市慢病防治中心项目建设,保障市人民医院北区工程后续资金投入,提升我市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对东西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建设洪鹤大桥、鹤州至高栏高速公路、香海大桥等连通东西部区域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城市交通治理步伐,推动东西部公交快速化改造,实施东部城区交通综合改善工程,推进东部城区交通拥堵点治理,启动新建一批人行过街设施项目。
表3 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代表及委员重点关注项目安排情况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2016年 资金安排 | 备注 |
| 合计(22) | 203 | 11.98 |
|
一 | 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议案(1) | 0.69 | 0.2 |
|
1 | 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建设 | 0.69 | 0.2 | C区计划于2016年开工建设。 |
二 | 加强职业教育议案(1) | 11.2 | 1.55 |
|
1 | 市技工学校建设 | 11.2 | 1.55 | 吉大校区2016年下半年完成主体工程;金湾校区主体工程拟于2016年8月份进场开工。 |
三 | 代表及委员重点关注项目(20) | 191.1 | 10.23 |
|
(一) | 东西部新通道项目(3) | 163.5 | 6.5 |
|
1 | 洪鹤大桥 | 44 | 2 | 市财政负责项目资本金,优先使用注资款。 |
2 | 鹤州至高栏高速公路 | 76.7 | 1.5 | 市财政负责项目资本金,优先使用注资款。 |
3 | 香海大桥 | 42.8 | 3 | 市财政负责项目资本金,优先使用注资款。 |
(二) | 城市交通治理(12) | 8.07 | 2.37 |
|
1 | 珠海市东部城区交通综合改善实施工程(一期) | 0.19 | 0.004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2 | 兰埔路市政道路工程 | 0.93 | 0.2 | 续建项目。 |
3 | 珠海市东西部公交快速化工程之前山立交改造工程 | 1.38 | 1 | 新建项目。 |
4 | 珠海市东西部公交快速化工程之前山临时枢纽及中间站点 | 2.85 | 0.9 | 列入预备项目计划,预安排建设资金,2016年上半年动工。 |
5 | 造贝路 | 1.22 | 0.2 | 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及前期项目计划,预安排建设资金。 |
6 | 迎宾南路交粤华路、迎宾南路交侨光路两处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0.12 | 0.04 | 续建项目。 |
7 | 迎宾北路安宁路口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待定 | 0.005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8 | 港昌路(前山临时公交枢纽)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0.15 | 0.003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9 | 迎宾南路北岭路段以及联安路口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0.4 | 0.002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10 | 昌盛路(城轨珠海站东侧)人行天桥工程 | 0.2 | 0.004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11 | 九洲大道公交专用道及交叉口优化工程 | 待定 | 0.005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12 | 迎宾北路、迎宾南路公交专用道及交叉口优化工程 | 待定 | 0.005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三) | 医疗卫生项目(5) | 19.47 | 1.36 |
|
1 | 市人民医院北区项目 | 2.87 | 0.52 | 安排后续投入资金。 |
2 | 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 9.99 | 0.4 | 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及前期项目计划,预安排建设资金。 |
3 |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工程 | 5.25 | 0.25 | 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及前期项目计划,预安排建设资金。 |
4 | 人民医院北区智慧医院项目 | 0.11 | 0.001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5 | 戒毒康复医院 | 1.25 | 0.05 | 列入前期项目计划,待项目立项后自动转为预备项目。 |
(四)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
为市委、市政府推进2016年一批民生工程项目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着力建设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农村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环保、出行等民生项目共计50项,2016年资金支付计划21.25亿元,占比34.6%。继续推动市特殊教育学校、市技工学校、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等公共教育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一卡通”信息化项目、市第二中医院建设,推动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市慢病防治中心、市人民医院北区建设,稳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南屏保障房工程建设,着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建设珠海中心粮库工程,保障全市粮食储备和供应;推动一院两馆、体育中心大型专项维修等文体设施建设;完成一批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加快东西部快速通道建设,实施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及改善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快西坑围垃圾填埋场建设,建设环境应急流动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水平;加大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西部地区城乡防灾减灾项目、农村公路、低标准县道升级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居生活环境。
五、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作为责任单位,需切实履行职责,按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各项目建设施工计划,确定新开工项目建设动工时间,市发改部门据此进行进度考核,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各职能部门要群策群力,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承担起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规划报建、落实建设资金等责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行政区、功能区、部门主要领导是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按职责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投资完成。续建项目要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和建设内容;新建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实现尽早开工。各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要排查原因,加强督办。对年底前不能按计划开工、完工和年度计划完成投资额不足计划投资额60%的项目,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要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加强资金筹措,确保计划执行。积极探索投融资新机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公益性、基础性项目,采用新渠道、新方法筹集建设资金。
(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建设推进。市发改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发出项目情况通报,对推进缓慢的项目牵头单位提出进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重点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上半年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应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说明。市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
(五)加强程序管理,确保科学高效。尽快完成《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配套政策,加强规划,简化和优化程序,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计划外新建项目,所有计划外新建项目必须完成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并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责任单位要抓紧扎实推进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减少资金占用成本,厉行节约,控制工程造价,积极做好项目交工验收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六)加强前期研究,确保项目储备。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以三年滚动计划为基础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制度,超前谋划一批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实现竣工、动工、储备的良好循环。
***:1.珠海市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
2.珠海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备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