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4202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珠海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珠海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4~2020)
规划组织单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规划概要: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城[2012]148号)要求,经珠海市政府同意,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制定了《珠海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方案》(珠市政园林林业【2013】100号),其中明确要求编制《珠海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在全市(除万山海洋功能区海岛外的)市辖范围内科学规划城市管线综合管廊布局,正确确定综合管廊规划参数,对综合管廊管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指导珠海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规划分析;2、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3、环境影响识别;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大气、噪声、固废和生态影响分析);5、规划协调性分析;6、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分析;7、公众参与分析;8、环境保护措施;9、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10、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本规划管廊周围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规划实施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规划的其它意见与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或执行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五、组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1183
E-mail:956093198 @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联 系 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5539370
E-mail:lucuiyun@scies.org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