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示意图及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2020年6月30日,我局发文《关于征求
一、布局原则方面
(一)3条意见建议调整新型产业用地准入范围审批程序、重点发展区域、核心区划定等。与市政府已印发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府〔2020〕号)第十八条不符,上述意见未予采纳。
(二)1条意见建议将井岸主城片区、新青尖峰山片部分零散已建的工业用地,纳入新型产业用地选址范围,或在管理细则中的布局原则补充“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的用地”。鉴于《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准入示意图管理细则》第六条【动态维护】已有相关表述,上述意见部分采纳。
二、市级核心区划定方面
1条意见建议放宽市级核心区划定范围。考虑到上位规划、各区发展方向,上述意见未予采纳。
三、新型产业用地指标方面
(一)1条意见建议调整用地限高。本项目不涉及对具体用地指标的研究,上述意见未予采纳。
(二)1条意见建议可考虑增加台创园内已规划的新型产业用地(M0),同时建议台创园内已规划的新型产业用地(M0)适当提高容积率。已在《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选址示意图》纳入台创园内相关用地;容积率方面,本项目不涉及对具体用地指标的研究。上述意见部分采纳。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