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溪涌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根据《大鹏新区管委会二O一九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我局拟对〔溪涌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溪涌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用地面积为38040平方米,容积率0.15,建筑限高12米,无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将04-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发展备用地(E9)调整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和公园绿地(G1),具体情况如下:
04-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为37537平方米,取消容积率,建筑限高12米,无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04-28-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331平方米,取消容积率、建筑限高,无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04-28-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2平方米,取消容积率、建筑限高,无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04-28-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57平方米,取消容积率、建筑限高,无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04-28-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3平方米,取消容积率、建筑限高,无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公告栏
4、项目现场
地址:溪涌地区盐坝高速公路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6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邮编:518119),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06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833***93
***:〔溪涌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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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涌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前后对比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