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048424857号公告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委受理赵凯等十六人诉你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0】4842-4857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凯等十六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共计人民币236135.23元(各申请人具体支持期间及数额详见附表二);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本公告已于2021年6月22日张贴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38号现代国际2505。你可到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林建赞,电话:23611235)。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深福劳人仲案【2020】4842-4857号仲裁裁决均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