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503地块规划调整情况的公示
深圳市五联股份合作公司申请调整方案图号2009-61W-0024号用地容积率,用地涉及[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5-03地块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委业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按审议通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5-03地块位于龙城街道五联社区,龙城创业路以北,清林径水库南侧。05-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2.5,用地面积为55678平方米,要求配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居住小区级文化室。
二、规划调整情况
按201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拟将[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5-03地块按已批复的非农用地边界细分为05-03-01、05-03-0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调整后,05-03-01地块容积率由2.5调整为3.0,用地面积为45589.0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新增一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平方米;05-03-02地块维持图则二类居住用地性质、容积率2.5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项目现场
地址:龙城街道龙城创业路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自2015年10月24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 2015年11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8905795 传真:28918213
特此公示。
***:[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5-0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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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5-0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