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交易广场项目(南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前海交易广场项目(南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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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前海交易广场项目(南侧)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一单元05街坊、四单元07街坊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一单元05街坊、四单元07街坊,项目总用地面积30322.4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8004.14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318.33平方米。项目包括办公楼3栋,商务公寓2栋,总建筑面积290661.03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 205050平方米(商业20000平方米,办公129570平方米,商务公寓55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43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地上核增面积9596.78平方米(避难区3238.20平方米,公共通道3238.20平方米),地下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核增面积(公共通道1986平方米,机动车库47052.35平方米,自行车库1940平方米,设备用房11550平方米,地铁桂湾站1465.83平方米,冷站配电房2019.87平方米)。项目地块内配建1条城市支路桂湾大街(中段),长129米,设计车速30km/h,红线宽度18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安装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 2、运营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各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送往南山污水厂处理。备用发电机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商业餐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分别由专用烟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各项设备安装隔音消声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预留隔声窗建设费用,项目商务公寓根据建成后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装。 3、加强道路养护,道路两侧乔木、灌木、草皮搭配密植,以减少城市道路带来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不良环境影响。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