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01030407及0404地块规划调整高压走廊规划调整和用地位于基本生态线内的公示
平湖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天然气末站、热力循环机组、发电机组、变压设施及热力管道等设施,项目的建设对深圳中部地区的供电、供热及供冷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拟对[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1-03、04-04及04-07地块及《深圳市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专项规划修编》规划220kV远丰站至鹅公岭站高压走廊进行局部规划调整。项目用地的法定图则规划调整方案已经由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用地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位于[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1-03、04-07及04-04地块,三个规划地块用的地面积分别为147478平方米、69968平方米及858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林地(E4)、林地(E4)及防护绿地(G22),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根据规划情况,拟将[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01-03、04-04及04-07地块分成五部分,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年公示版)中深圳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使用标准, 01-03-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为13622.24平方米;01-03-02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E4),用地面积为133855.76平方米;04-07-01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U9),用地面积为37546.59平方米;04-07-02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E4),用地面积为32421.41平方米;04-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2),用地面积为6563.48平方米。以上用地备注均为:规划。其中01-03-01地块、04-07-01地块用于配套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1168.8平方米。
三、高压走廊规划调整情况
规划220kV远丰站至鹅公岭站高压线路走廊,由东至西穿越本项目用地,为解决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拟对本项目用地所涉及规划高压走廊进行局部调整,即将 [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04-07的部分规划林地(现状雅仕工业园西南侧空地)调整为高压走廊用地,走廊调整长度约为0.6千米,走廊控制宽度为45米(局部按《深标》规定的边垂导线防护距离15米进行控制)备注:规划。
四、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3]63号)规定,线内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分区管制政策,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现代农业、教育科研等项目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本项目属市政公用设施,其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符合规定建设条件。
五、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守珍街93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龙东路260号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天,自2016年1月22日起至2016年2月20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规划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蓝工 彭工 电话28900427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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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