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人民警察优抚对象的关怀,落实国家爱警惠警举措,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市教育局商市公安局研究起草了《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1号楼210室,邮编:519000。来信请注明“《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jzzfgk@zhuhai.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珠海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