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欢迎社会资金参与旧改
3月16日,在2010年宝安区旧城改造项目融资洽谈会上,与会人员热议如何促进全区旧改项目融资,推动全区旧改工作进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金融产业领导小组组长刘惠玲出席,区财政局局长、区金融办主任李献荣主持会议。
区四届五次党代会上,区委区政府将城市更新改造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昨日,区财政局、区城改办承办此次会议,旨在贯彻区四届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2010年全区重点工作部署,切实促进旧改项目建设,全面推动旧改工作进程。
据了解,2004年以来,全区全面开展旧村旧城改造工作,并建立了旧村整治改造专项资金。几年来,全区共投入近8亿元资金,用于旧城改造,为旧改工作提供了切实的资金支持。
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的全面改造项目共90项,其中列入市年度改造计划的有53项,2010年城市更新计划暂定23项,未列入以往计划的历史遗留项目14项。此外,为了扶持和鼓励区属国有企业、街道集体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改造,宝安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推动全区旧城改造工作。
刘惠玲指出,在新形势下,旧城改造要做到“四个务必结合”:务必做到将旧城改造与宝安“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战略,高度结合起来,促进和实现全区产业升级;务必做到将旧城改造与全区的现代化城区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和实现全区城市功能的逐步完善;务必做到旧城改造与全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和实现全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务必做好将旧城改造,与完善市政设施和提升人居环境结合起来,促进和实现民生的改善。
刘惠玲表示,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全区有大量的旧城需要改造,项目规模大,周期长。如何有效促进旧城改造项目的融资,并尽可能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是旧城改造工作快速推进的重要问题。她希望此次会议,既是对旧城改造项目的一次动员,对有意参与旧城改造的资金的一次集结,也是对促进全区旧城改造项目融资的一次尝试。宝安欢迎广大合法的社会主体和资金,广泛参与全区的旧城改造。(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