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深圳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深圳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鉴于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11月14日决定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意珍(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锋(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王京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梁道行(副市长)
成 员:余伟良(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威(市文化局局长)、刘庆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施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麦柱光(市监察局副局长)、伍秀琼(市财政局副局长)、温颂明(市编办副主任)、刘志娇(市交通局局长)、徐民奇(市文化局副局长)、彭曙曦(市工商局副局长)、秦永安(市城管办副主任)、王铁良(市口岸办副主任)、白新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元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南(市综治办副主任)、张辉(福田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彭桂华(罗湖区委副书记)、黄兰发(南山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李小甘(盐田区委副书记)、廖建新(宝安区委副书记)、翟忠泰(龙岗区委副书记)、钟保华(深圳海关副关长)、刘顺义(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站长)、余秀雄(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文化稽查大队,由余伟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民奇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孙静、苏会军、陈新亮、曹宇、刘凤俊、王太连、吴思杭、刘启鸣(专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