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职业康复楼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特殊教育学校:
报来《关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职业康复楼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状况和办学条件,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职业康复楼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是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国发〔2011〕13号)、《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等文件精神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是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项目建设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的需要。
二、 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校园红线范围内南侧新建一栋职业教育康复楼,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开展极重度残疾学生的康复和养护工作以及轻度、中度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培训;扩建风雨操场二楼,建设一间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多功能厅。
三、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65万元,设备费450万元,二类费378万元,预备费235万元。
资金来源: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部分启动建设,并以慈善募捐方式解决后续资金。
四、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落实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环保审批、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3月7日
(联系人:张志芳,联系电话:253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