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留检犬只留检通告(2021年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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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根据《珠海市犬只留检场所管理办法》,金湾区犬只临时留检所接收流浪犬1只,有关情况见下表,现予通告。对流浪犬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包括节假日)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犬只处理。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吴艺荣 电话:18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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