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创新服务券用于支付已完成科技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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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创新服务券在提高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考虑到各有关单位实际情况,现对创新服务券用于支付已完成科技服务说明如下:
对于资助年度内(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15日)实际已全额支付、交易行为结束的科技服务,科技企业、服务机构仍可申请、使用、兑换创新服务券进行事后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及标准以《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服务项目资助分项资金科技服务资助项目(创新服务券)使用申报指南(试行)》为准。
联系电话:86218287、 26542817 、26542817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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