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冲片区开发配套梅界西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建〔2020〕3号
市公路局:
报来《珠海市公路局关于申请审批上冲片区开发配套-梅界西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路函〔2020〕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本项目已纳入纳入2019年政府投资前期计划和项目储备库预备项目,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项目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该项目(项目编号: 2019-440402-48-01-03767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项目拟建设的五条道路均是上冲片区规划主次路系统的组成部分,是实现片区开发、完善干线骨架、优化路网系统的重要内容。项目建设是落实规划、完善城市路网骨架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分担G105国道的交通压力,提升G105国道的通行效率,加快推进了上冲片区城市化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包含5条市政道路,分别是三台石路延长线段、梅界西路段、梅界中路段、青松路段和规划一路段,路线全长约3.444km。其中,三台石路延长线段(梅界路-中山德溪路段)路线长约0.627km,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红线宽45m;梅界西路段(三台石路延线-规划一路段)路线长1.037km和梅界中路段(三台石路延长线-青松路段)路线长约0.671km,两条路段均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红线宽36m;青松路(G105-滨山路段)路线长约0.853km,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红线宽24m;规划一路(G105-梅界西路段)路线长约0.257km,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红线宽18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市政管网、景观绿化、路灯照明、交通工程、缆线管廊、安监及海绵城市设施等。
本项目包含三台石路延长线(原古元大道支线AYK2+280~AYK2+906.82)、梅界中路(MJK0+000~MJK0+671.179)和青松路(QSK1+278.744~QSK2+131.371)原属于古元大道工程(一期)的建设内容,《关于古元大道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建〔2018〕106号)中调减该部分建设内容和投资。
三、主要技术标准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3819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28079万元(含规划一路1210万元,新建给水工程11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99万元、预备费3088万元、管线迁移费3969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5884万元(本阶段暂按申报计列,具体以土地征收部门核实为准)。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其中:规划一路的建设费用及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香洲区负责;新建给水工程建设资金由珠海水控集团负责。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优化节能工艺,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依据的相关文件
市政府批示意见(市府办办文呈批表办文编号PX20200251)、《关于上冲片区开发配套----梅界西路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20〕1号)、《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梅界西路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珠交函〔2019〕758号)、《关于明确梅界西路市政道路一期工程资金来源的复函》(2019年9月3日)、《市政工程方案设计批复》(编号:2019市方0007)、《关于梅界西路市政道路工程一期规划选址意见(含用地预审)的复函》(珠自然资香函〔2019〕207号)、《关于征询梅界西路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土地是否通过用地预审的复函》(珠自然资香函〔2019〕537号)、《梅界西路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海绵城市方案意见》、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询梅界西路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复函》、《关于安排珠海市2019年第二期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计划的通知》(珠发改资〔2019〕61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131号)。
七、其他
下一阶段,请你局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本项目与古元大道工程(一期)的建设和投资界面的划分。古元大道已完成前期工作,本项目相关工程应直接采用原项目成果。进一步优化桥涵工程、管线沟槽支护、路面结构等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衔接好项目道路两侧规划与格力能源环境技术公司地下行车通道以及项目与前山商贸物流中心有关道路的建设时序,避免道路二次开挖,浪费投资。做好公交站亭与公交站亭广告宣传栏的衔接。
(二)雨水湖泵闸拆除重建建安工程费按申报1300万元估算计列,应考虑泵闸设备的重复利用或资产回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受三台石路延长线交G105国道交叉口抬升影响,应细化三台石路延长线交G105国道设计方案,做好该处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四)加强与给水、电力、通信等管线单位的沟通,做好管线迁改及保护工作。督促珠海水控集团公司落实新建给水工程建设资金。
(五)加强与香洲区和土地征收部门、土地权属单位沟通,明确具体征拆范围、数量和标准。督促香洲区落实负责的建设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相关征拆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勘察设计,进一步加深研究,优化设计,完善建设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并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备案),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