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协进一步加强协商民主建设
人民政协如何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作用,进一步丰富协商民主形式与内容?龙岗区政协日前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龙岗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简称《意见(送审稿)》),对区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意见和要求。12月9日,龙岗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审议《意见(送审稿)》,研究部署2016年协商议政及调研视察工作。龙岗区政协主席陈少雄,副主席赵国良、马明高、陈红、郎丰生、郭雁通、臧动,秘书长罗焕忠等参加会议。
《意见(送审稿)》强调了坚持政协协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形式,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基础上,健全以季度协商议政会为主要形式的专题协商,灵活开展对口协商,并鼓励开展界别协商。
2014年以来,龙岗区政协通过季度协商议政会这一平台,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讨论,提出了大量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意见(送审稿)》对该项创新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出在完善协商议事规则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协商开放程度,引导委员和参会单位负责人作为平等协商的主体加强互动交流,通过对话碰撞出思想火花,提升协商实效。此外,龙岗区政协还将进一步创新协商形式,继续发挥政协平台优势与界别特色。
会议还研究了区政协2016年度季度协商议政议题、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议题、重点调研课题、对口协商议题和专项视察内容。产城融合、交通发展、治水提质、智慧龙岗、“十三五”规划等内容受到区政协的高度重视。
“选好议政议题与议政方向,对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陈少雄表示,议题过于宽泛会导致议政双方缺乏针对性,议题过于狭窄则会让政协委员无法畅顺表达意见,使协商议政效果打折扣。为此,政协机关将加大力度仔细研究,立足城区发展,充分结合相关部门的意见,选出具有前瞻性的议题,为龙岗经济社会建设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