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威迈斯新能源厂区(G023020017号宗地)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2020年7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受理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迈斯新能源厂区(G02302-0017号宗地)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本次申请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规划指标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要求,现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予以公示,本次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停车库建筑面积由10890.44平方米变更为10916.68平方米,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相应变更。
二、1号厂房南侧、西侧各增加雨棚,2号配套楼雨棚尺寸调整。
以上变更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及项目现场(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新能源一路交汇处)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105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1.修改前的总平面图
2.修改后的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39;传真:0755-289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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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的总平面图.jpg
修改后的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