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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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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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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