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第二批执行非普工业电价平价商店名单的通知
珠价〔2011〕107号
珠海供电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平价商店用电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75号)及《关于做好平价商店执行非普工业电价审核工作的通知》(粤价〔2011〕22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我市第二批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平价商店名单,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单纯经营平价农副产品的平价商店,其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对应电压等级的非普工业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电价。
二、其他平价商店的用电,无法单独装表计量的,以平价农副产品经营面积占该经营企业全部营业面积(含仓储面积)的比例作为分摊农副产品经营区用电量的系数,并根据企业用电总量,分别推算平价农副产品经营区的用电量。该部分用电量执行对应电压等级的非普工业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电价。其他用电量仍执行该企业原有电价。
三、第二批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平价商店名单及平价农副产品经营面积占全部营业面积的比例见***,从2011年12月1 日起执行。
***:珠海市第二批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平价商店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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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二批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平价商店名单
序号 | 平价商店名称 | 地 址 | 平价农副产品经营面积占全部营业面积的比例 |
1 | 珠海经济特区粮油特需公司唐家供应站平价商店 | 珠海市唐家八一路25-27号 | 100% |
2 | 华润万家新香洲店农副产品平价专区 | 珠海市人民西路808号 | 1.42% |
3 | 珠海市金湾区永强蔬果专业合作社前山前信平价商店 | 珠海市前山前信街136号 | 100% |
4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翠怡分店平价专区 | 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138号107-112号商铺 | 15.91% |